關於性別認同

最近因為各種因素,所以對這個詞下了不少功夫進行研究,所以和大家分享。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最直白的定義是一個人對於自己內心深處對自己性別的內在認同。

這邊的認同不應該被翻譯成 recognition 或是 acknowledge。

在這邊的 identity 其實和國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 宗教認同、社會認同或是家族上的關係認同是同個詞。

講到這邊之後一切感覺就變得模稜兩可了,有些人的國族認同可能終其一生不變,但是有些人會選擇移民,所以會改變。 那麼性別認同也是這樣的事情嗎?

性別認同的產生

剛剛提到國族認同,國族認同大多是透過義務教育去產生的,包括是哪個國家的人、人口有多少、領土有多大等等。 所以在不同教育背景之下,即使是同個符號的國族認同,他們對於這個國家的實質定義有可能相異。

而性別認同的產生方式不明,大多數性別不安的個案可能在幼稚園或者是在青春期時發現,然後持續到高中或是大學開始尋求轉變。 會被診斷為性別不安,核心的判斷標準是性別認同,或是說體驗性別與指定性別不一致的狀況。

在這邊的指定性別有些人會簡單的去說成生理性別,但由於對於個案而言,性別不安的產生並不是一個主觀上可以被控制的狀態,一個人自己的月經週期或者是賀爾蒙濃度並不能隨著當事人的意志進行控制,一個人不能像是起立、坐下一樣去控制他的月經週期,而性別認同目前在實證上的狀況也是如此。對於個案而言他能夠控制的範圍只有在是否在家人或是朋友之間以性別表達或者是口語的方式去表示自己想要轉變的意向。

既然性別認同無法由意志所控制,那麼單純的去以生理/心理性別來描述性別認同就是有問題的事情了。 因為當使用有別於生理性別的心理性別來描述心理認同時,就隱含了這樣的性別是當事人可以控制或者是透過醫療或是藥物加以改善的。 例如鬱症或是躁症這樣的心理疾病一般。 「我承認你有憂鬱症,但是你可以試著不要那麼憂鬱嗎?」而忽略了實際上在大腦中發生的事情。

性別認同的存在

「性別只有兩種,男性以及女性」這個是反對跨性別或是多元性別者最常說的話語「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沒有造第三者性別第三類。」

這樣子想的人是限縮了神的能力,難道聖經上面沒有寫自閉症那麼自閉症就不存在了嗎? 在約翰福音中,有人看到一個瞎子便問是誰犯了罪才使這人生來瞎眼,「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 9:3)

在那個時代,大家並不清楚意識或是思想是怎麼一回事,曾經有一段時期大家認為思想或是思考是發生在心臟,因為心臟停止跳動這個人通常也就死了。所以我們的語言說「用心用心」很少說「用腦用腦」,但在後續的科學慢慢告訴我們有些人在大腦受損之後他會失去某些功能,例如情緒,例如言語。

因此性別認同的確切存在證據,我認為是在腦部。

而且更準確地說,是人類複雜的社會行為與這個人的大腦的交互作用最後形成性別認同的。

在孩童的性別發展中最有名的應該是 Kohlberg 的性別發展理論,他認為性別認同的發展是分為三個階段:

  1. 性別認知(Gender labelling):在2-3歲時,孩童可以透過髮型或是衣服去判定一個人是男性或是女,也大概在這個時候可以說出自己的性別,但是還不一定能理解到性別是不能被改變的,可能一個阿姨剪短頭髮就變成叔叔了。
  2. 性別穩定(Gender Stability):在4-5歲時,孩子認識到性別是穩定的,即使外觀改變(如穿著)也不會改變性別,但是如果男生去做屬於女生的事情,會變成女生。
  3. 性別一致性(Gender Constancy):在6-7歲時,孩子認識到性別是基於生理特徵的,並且不會因為外在因素而改變。

這個時期大約發生在國小之前,因此確實可以解釋部分在幼稚園時期開始發生性別不安的個案,簡單來說就是不符合標準的性別發展理論。 但是對於中學時期才發現的個案,其實會注意到他清楚他自己的性徵是屬於指定性別的性徵的,因此他自己會使用「生理性別」以及「心理性別」來描述他自己,性別發展理論中讓他認知到的性別是生理性別,而他自己發現到的無法抑制的性別則就被稱為心理性別了。

在過往的案例當中,我們看到有些案例因為性別不安所苦,有些人會擔心無法進行轉變因此試圖欺騙醫師,有些則是誤診進行轉變後尋求「變回來」也就是 de-transition 的過程,或者是有些案例他天生存在兩種第一性徵,因此父母在剛出生時讓醫師透過手術除去一種,而個案長大後認為他的指定性別不符合性別認同因此產生性別不安的狀況。

這些狀況我認為他們的共通性在於必須要存在語言思考能力,只有在這樣的狀況下他們才有辦法向其他個體表達其性別認同。 換句話說,人類目前尚未觀察到語言能力的生物上,要能夠觀察到這些生物存在性別認同的可能性是十分低的。

性別不安

「性別應該依據什麼定義」這問題居然可以被美國總統拿來當選舉主題,同時發布一項行政明令來做這樣的定義,而且該定義還真的又和其他人的定義與眾不同。

在台灣,我們去定義一個人的性別,通常是透過這個人的性別表現(Gender expression)來判斷。

所謂的性別表現,包括其穿著,舉止,聲音等等的部分。是的,他就是存在刻板印象,他利用了其他人在前面提到的性別發展理論中人類對於性別的認知來判斷這個人的性別。所以當這個人認知到女性的聲音通常較高,男性的聲音通常較低,那麼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後馬上就能判斷這個人的性別。

我們在接電話的時候,並不是透過這個人的證件、第一性徵、染色體型別、或者是產生的生殖細胞大小(川普說的)來判定這個人的性別,而是透過這個人的性別表現來判定的。

接著在服務人員回答「小姐您好,請問怎麼稱呼時」電話的另一頭卻回應了「敝姓王,叫我王先生」時,這個人同時表達了他的性別認同,在這個當下通常服務人員會道歉,並且改稱為先生。

因此在第二線的判斷中,我們日常事實上還是會以性別認同去進行判斷。只不過因為過於日常,所以大家忽略了這點,而只關注在政治上的意識形態罷了。

所謂的性別不安指的是體驗性別與指定性別不同所產生的焦慮等功能性問題。

指定性別通常又會被稱作是出生性別(Natal gender),一般來說是剛出生的時候透過第一性徵來判斷這個人的性別。 如果看到了陰莖,就是男生。沒看到陰莖,就是女生。如果看到陰莖了還看到陰蒂,那可能會被勾選不明。 通常看到了陰莖我們就可以推定這個人的染色體型別是 XY,而沒有看到陰莖的則是 XX。這個準確度極高。

就像是當我們看到 COVID 的快篩上面有兩條線時,就是確診了,就是做了 PCR 也大概會是陽性。

而一個染色體型別是 XY 的人,雖然他剛出生所以還沒有透過學習去發展出他自己的性別認同,但是我們也可以肯定大概有99%的機率他會認同自己是男性。

因此透過第一性徵來判斷新生兒性別的方式在絕大多數的狀況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真的存在一群人,他的第一性徵是同時兼具,這個時候要去判斷他未來會講話之後的性別認同就困難了。 早期醫學上有過其他案例,例如直接把他當作女性來扶養,告訴對方他就是女性,在一開始還算成功,但是到後來性別認同出現後就發生性別不安的狀況了。

換句話說,性別認同並沒辦法簡單地透過教育去做改變,在性別不安的個案中,要去扭轉個案的性別認同是困難的。

同時我們還看到了像這樣的個案

女性體育選手從小就沒有陰莖,以女性的性別認同長大,但是在因為參加體育賽事而進行染色體檢驗,卻意外發現了他的染色體型別居然是 XY。

那麼這名選手應該被認定為女性還是男性?

如果繼續保持認定為女性,那麼他不會存在性別不安,如果就此認定為男性,那麼他就會因為指定性別與性別認同不同,此時在產生焦慮後就會進入性別不安的定義中。

所以我們以性徵或是染色體來定義性別,並不是因為性徵或是染色體就是性別的一切,在其他生物上我們也許可以這樣定義,但是對於人類而言,性徵或是染色體只是在當事人還沒有辦法表達其性別認同之前的一個推定用的線索而已。一旦個案有辦法表達他的性別認同,即使他的聲音再高,他也是男性。

因此,人類的性別應該透過性別認同作為定義。

醫療、運動、空間、歧視

我們重新闡明了其實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透過性別認同來定義彼此的性別,對於部分恐懼跨性別的人來說,這樣子的重新闡明像是改變了現狀。

他們會覺得在這樣的狀況下,有可能發生各式各樣的問題,即使些事情事實上早就是現況下的做法了。

醫療

嘿,你知道嗎?其實人類血型並不是只有四種。

雖然我們在中學教的通常是 ABO 血型,但是實際上如果只透過 ABO 來進行輸血判斷的話是不行的。 在 ABO 以外我們還有 Rh 等血型系統,除此之外還發現了超過十種血型系統。

對於跨性別醫療而言,大致上可以分為是否使用賀爾蒙,在使用了賀爾蒙之後體內的脂肪分布會逐漸轉變。因此在藥物的評估上面也需要根據個人化去做調整。 舉例來說,不同體脂率的狀況對於某些脂溶性藥物會有不同的作用影響。

因此我們實際上是以病患的實際身體狀態來進行診療,而不是單純透過性別標記。

另外,目前在部分國家也出現了在醫療論文中出現非二元性別認同作為標記的研究。

運動

到底跨性別女性去比田徑有沒有優勢我不清楚,不過我更不清楚的其實是大家好像態度上允許合法施打睪固酮的跨性別男性去和其他男性競爭。

在科學的領域,因為我們同意科學並不存在性別上的差異,所以在各種科學奧林匹亞競賽上,例如 IMO 或是 IOI ,我們都是沒有分組的。

但是所有的競賽其實都存在了先天上的因素以及社會上的因素,對於家境比較一般的孩子,可能從來沒有聽過數學奧林匹亞或是生物奧林匹亞等名詞。 同時對於某些種族而言天生在心肺能力或是肌肉爆發力上可能就存在基因上的優勢。

例如歐洲人通常身高較日本人較高,等等。

因此要怎麼樣去制定一個適合的標準這會是參與各項運動的人需要自己去討論的題目。實際上來說,像是馬術就是不分性別的運動項目。

同時體育項目也要去考量到如果是非二元性別者參賽應該如何對應的問題。

空間

在空間當中會產生衝突的狀況大多數與「標記」有關。

如果某個空間被標記成「台北人專用」「高雄人專用」那麼要怎麼就會無中生有的產生如何定義台北人或是高雄人的問題。

進入與性別認同相同標記的空間,對於性別不安者來說是十分常見的需求,因為在選擇使用哪個空間時同時也是一次性別認同的表示,就像是我們在國外的網站註冊會員或是入境其他國家時讓我們輸入國家名稱一樣。

去禁止他們根據自己的性別認同使用空間就是直接地去否認這個人的性別認同,也否認了這個人的人格。 但是對於空間管理者而言,有義務避免讓某個空間產生危害,或者是讓其他人產生不安心或是不舒服的感覺。

因此目前正在逐步推動性別友善空間,通常來說是直接將標記除去,透過其他管理方式降低不安全感。 同時直接進行混和的方式也是一種大膽的策略,舉例來說,通常露天溫泉會區分男湯或是女湯,但是在德國卻有不分性別的混浴,這也是一種思考方向。

歧視

放在整篇文章卻也最重要的部分是歧視。

性別認同真的是很特別的事情,畢竟我們很少聽過有人對自己的血型或者是星座產生認同障礙的。

幾乎不會有人覺得他的個性超級固執完美主義所以很堅持他應該是處女座,是報戶口的時候搞錯出生日期了,所以他有出生日期認同障礙。

但是在實證上我們大概觀察到了跨性別的盛行率大約在全球約有 0.7% ,以台灣人口數據進行換算的話大概是十六萬人。

實際上來說,跨性別者被看見的數量十分稀少,通常我們在一個時期中活躍的跨性別者不太會超過一百個人,這邊指的活躍是類似愛里或是利菁大方出櫃並且在公眾露出。

當跨性別者出櫃後,需要面臨到的歧視壓力是很大的,在中央社臉書有關前數發部長唐鳳的留言下面常常可以看到相關攻擊性的評論,這樣的評論很明顯並不是針對執政的政績而是針對其性別認同或是性別表現進行的攻擊,然而就平台方或者是地方政府而言只能採取報案後受理的模式,對於當事人而言會處於一種受壓迫的狀況。

當跨性別者無法在政治上出櫃時,那麼他們便失去了為自己發聲的管道,所有的意見只能私底下透過運動團體或者是沒有出櫃問題的盟友(Ally)發表出來。

成功融入社會的跨性別者,因為擔心出櫃問題,因此儘可能遠離相關議題,擔心產生聯想,甚至出現攻擊相關團體的現象。

跨性別者在台灣的規定中被政府要求變更法定性別前需要進行變性手術,同時又直接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中以莫須有的方式明文排除給付變性手術。

缺乏生育能力的狀況在社會中被認定不適合繼承遺產,在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3 年度重上字第 51 號民事判決當中確實看到了台灣民間仍然存在應該只有有「自然意義下之男性」才能夠有「取得公業祀產之權利」。

對於跨性別而言,受到的歧視並非只有因為身為性少數產生的歧視,在傳統父權體制下產生的歧視,同樣會在跨性別族群上發生。